关于统计2014~2015学年度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398

各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要求及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的需要,现启动2014~2015学年度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统计上报及分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1.  2009版及2014版实验课程及其基础信息变动情况
填报并核对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版及2014实验课程基础信息及其变动统计表》。
  2.  2014~2015学年度应开实验课程
填报并核对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2015学年度实验课程开出情况统计表》。
  3.实验项目情况汇总
  填报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2015学年度实验项目明细表》,该表作为数据核对和网上录入的依据。
  以上各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4《2014~2015学年度填表说明》,各学院也可以参照附件5《2013~2014学年各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上报明细表》进行填报。
  三、网上填报
  本学年度实验项目的数据统计将由各实验教学中心的系统管理员通过“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集中录入,并采用网上数据审核、信息反馈修改的方式统一完成,如系统管理员有变动请及时与实资处联系更改权限,更改权限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录入。
  为确保实验项目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各院系主管领导可以登录系统查询并监控本学院的实验项目填报情况。请各相关老师积极配合学院系统管理员的录入与核对工作,切实做好本学年度的实验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填报的数据是构成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基础,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学校将根据上报的数据分析各学院实验教学的基本状态,请各院系务必认真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填报时应确保网上录入数据与提交统计表中的数据、以及每张表格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如有不符将以网上的录入数据为准。
  2.人才培养方案中标注为“实验”和“上机”课程的实验课程必须填报,标注为“其他”(实践)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不用填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3.关于实验课程的修改,需提交经教务处和学院批准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实验及上机部分)》(附件7)及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
  4.关于实验项目的修改,需提交经学院同意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实验及上机部分)》(附件7)及修改后的实验大纲。  
  五、组织上报
  1.  统计填报和网上录入工作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组织。请各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填写附件1和附件2,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打印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公室(主楼310室)。填写附件3后,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电子版以备核对,打印版需待学校管理员对各院系网上录入的实验项目数据进行审核通过、各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再上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
  2.  “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实验项目统计网上集中录入期间为:6月25日至6月30日,数据审核及数据反馈期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网址http://202.118.176.121:8080/lab/login.jsp。具体填报说明见附件8《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版)录入人员说明书》。
  联系人: 廖宇  刘嘉南
  联系电话:82519657  邮箱:  liaoyu@hrbeu.edu.cn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版及2014版实验课程基础信息及其变动统计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2015学年度实验课程开出情况统计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2015学年度实验项目明细表
  4.2014~2015学年度填表说明
  5.2013~2014学年各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上报明细表
  6.专业分类号对照表
  7.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实验及上机部分)
  8.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版)录入人员说明书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19日